喜讯!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再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024年5月29日,山东省财政局官网公布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鲁财税〔2024〕8号),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在2019-202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再次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时间为2024-2028年,为期五年。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收入均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也标志着基金会可以集中更多资金用于支持各类公益项目,提升了其资金运用效率和项目质量。同时,免税资格的获得也是基金会社会公信力与影响力不断提升的有力证明。未来,基金会将继续秉持初心,遵循立会宗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推动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