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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秘书长考核制度

2018-12-2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基金会更好地参与和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秘书长。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基金会按其特点进行分类,统一部署,负责秘书长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审核秘书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

(二)负责跟踪检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负责审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

  考核内容: 

(一)全会工作;

(二)本职工作,即履行职责、完成业务所做的工作;

(三)自身建设。

  考核程序:

(一)制订目标,每年3月底前,秘书长负责组织报送年度工作目标;

(二)书面汇报,秘书长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客观评价,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书面汇报材料;

(三)民主测评,参评人员对照书面汇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秘书长进行综合测评;

(四)计算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主管领导测评占30分,部门测评占30分,民主测评占40分;

(六)审定考核成绩。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将考核结果采取发文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对考核成绩合格的给予通报表彰;

(三)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所有;

第八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81229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