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维护基金会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1、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如有调整,以办公室发文通知为准)。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2、事假 :
(1)工作人员因私事请事假,须提前(急事后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请假后对工作有影响,部门负责人、秘书长有权不准或酌情缩短或延期给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者,作旷工论处。
(2)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含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秘书长审批。请假手续均要报办公室备查。
(3)部门负责人请事假由秘书长审批,报办公室备查。
(4)每人每月事假超出3天,扣除当月奖金50%;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5)工作人员无故不到岗位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4小时,按旷工处理。
(6)工作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全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7)办公室负责考核职工每天出勤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外出必须向秘书长或办公室说明外出理由(包括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一般职工外出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3、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可以请病假。如本人病重不能行动,可委托家属代为办理。病假证明交办公室备查。
(2)工作人员在享受探亲假、事假、产假等假期中或在外出差期间突然患急性病,在外埠就医应有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医药费按医药费报销办法执行。
(3)每人每月病假,超过3天扣除当月奖金的20%,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奖金50%,超过7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4)病假连续3个月以上者,只发工资的80%;连续6个月以上者,按工资的60%发给生活费(或按全国统一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
4、工伤假:
(1)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必须在当天填报工伤事故报告单,及时报送办公室。经诊断证明认为必须治疗休息的,由指定医院开具工伤假证明单。
(2)工伤假期满后,伤势仍未痊愈,经医师诊断开具证明,可以续假。
(3)工伤待遇按全国劳动保险条例办理。
5、婚丧假
(1)工作人员本人结婚,给假3天(外地另加路程假)。符合晚婚规定的,增加假期12天。
(2)工作人员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死亡,给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假1天。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外加路程假。
(3)假期作缺勤统计,工资奖金照发,途中车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6、产假、计划生育、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加班加点和调休:
(1)工作人员在国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从事工作,称为加班;在正常的工作日延长时间从事工作称为加点;
(2)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防止8小时内不抓紧,靠8小时外加班完成的不正常现象;
(3)因工作需要国定节假日加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加班按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双休日加班,平日加点,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报办公室备案,并在短期内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原则上不发加班工资,部门负责人调休应提前报秘书长同意;
(5)调休卡由办公室统一发放,调休卡每人每月一般不宜超过3天。
职工管理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
2、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3、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5、应保持公共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内的整洁;
6、上、下班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7、因公外出应由上级领导批准。
处分
1、基金会要求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对其进行处分;
2、处分类别:
(1)经济处罚:a:罚款 b:降工资
(2)纪律处罚:a:警告 b:降职
(3)行政处罚:a:解聘 b:待岗 c:除名
3、处罚时必须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采取处罚措施;
4、严重违法、犯罪的职工本会将不予通知立即除名,移交相关部门。